6月份开封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综合考核排序
2023-07-11 08:25:18 来源: 开封日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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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资料图片)

依照《开封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办法(试行)》(汴环委办〔2023〕3号),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各县区2023年6月份环境质量及改善情况、污染防治攻坚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,并实施奖惩。考核结果如下:

一、全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综合排序

根据考核办法,6月份全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月度综合考核排序为:第一名通许县106.00分,第二名鼓楼区99.10分,第三名杞县95.63分,第四名城乡一体化示范区95.05分,第五名兰考县94.25分,第六名龙亭区93.30分,第七名尉氏县91.65分,第八名祥符区91.60分,第九名顺河回族区91.35分,第十名禹王台区90.45分。

二、环境空气质量排序

6月份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排序为:四县第一名通许县55分,第二名杞县52.25分,第三名尉氏县49.5分,第四名兰考县46.75分;六区第一名鼓楼区55分,第二名城乡一体化示范区53.35分,第三名龙亭区51.7分,第四名禹王台区50.05分,第五名祥符区48.4分,第六名顺河回族区46.75分。

三、水环境质量排序

6月份全市水环境质量考核排序为:四县一区第一名兰考县、通许县并列45分,第三名杞县39.38分,第四名尉氏县39.15分,第五名祥符区38.7分;五区第一名鼓楼区、龙亭区、顺河回族区并列39.6分,第四名城乡一体化示范区38.7分,第五名禹王台区36.9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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